各有关企业:
根据上海市建设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用周转设备材料产品管理要求和上海市建筑五金门窗行业协会相关文件规定,现对已获《上海市建设工程用钢管、扣件周转材料行业产品登记证》及《上海市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构配件产品行业登记证》满二年的企业进行换证。换证工作由上海市建筑五金门窗行业协会建筑模板、脚手架、建设工程钢设备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具体实施。有关通知如下:
一、换证要求
(一)登记有效期内所供应的租赁产品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二)租赁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三)申报企业应作好诚信自律承诺。
二、换证材料
(一)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出具登记有效期内在本市工地现场复试检验报告(复印件)或换证企业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三、换证程序
(一)换证企业可网上或书面申报,随后报送或邮寄书面资料,资料齐全后予以受理换证登记。
(二)换证申请表在上海市建筑五金门窗行业协会(www.shwjmc.cn)网站--专委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建设工程用周转设备材料产品登记换证工作的通知》文件后面下载。
(三)对申报通过及资料齐全的企业,可受理登记及颁发登记证,二年内有效。
四、换证要求
(一)换证出具的检验报告以登记有效期内的截止日为核定依据,超过时间的不予认定,需重新检测。
(二)换证申报数量如与初始申报数量不一致时,大于初始申报数量的,需提供购货合同、发票等凭证;小于初始申报数量的,以企业名义出具情况说明。
五、换证管理
(一)对到期换证申报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不申请换证的企业,行业协会将在管理系统及协会网站中进行注销。
(二)在换证申报中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企业,专委会将在企业诚信档案中记入不良记录。
(三)经管理机构在工地现场对建筑设备周转材料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将延迟一年换证。
六、《上海市建筑设备周转材料产品换证申报表》见附表
上海市建筑五金门窗行业协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联系地址: 大统路938弄7号402室(近中华新路)
联系电话:56551286、56557067
专委会邮箱:ggkj8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