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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属门窗企业不需要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2017-09-04 14:46:40

沪建质安〔2017〕774号

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土石方、混凝土预制  构件等8类专业承包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事宜的意见》(建办质函〔2015〕269号)要求,经研究,对于从事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和爆破的企业,按照规定,不需要申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此通知。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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